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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交警乱收拍摄费遭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18:06  大江网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7月2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江西省效能办近日公布一批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的处理情况,监测点和群众反映的兴国公交擅自提价、小蓝工业园区排水不畅、上高交警仪态不端庄、兴国环保部门不作为、南昌县交警乱收拍摄费等问题得到重视,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

  兴国公交擅自提价

  监测点反映,兴国县城开往工业园方向的公交车从春运起票价由原来的1元/人调整到2元/人。春运结束后,在没有任何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票价依旧执行春运的价格。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大。

  对此,兴国县物价局已强制永兴公交公司将原来2元/人次的票价调整为1元/人次,并责令其在未得到物价部门正式批复之前,严格执行1元/人次的票价。

  小蓝工业园区排水不畅

  监测点反映,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的地下排水系统泄洪能力严重不足。每次下大雨都会导致很多企业内涝严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经查,造成企业内涝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食品企业,将生产废料直接排入下水管道,造成部分管道堵塞。目前,开发区已新铺设排水管道300米,以确保雨水能及时排出;已责成环保部门对该区域内的企业废料排放进行整治,以保证排水管道的畅通。

  上高交警仪态不端庄

  监测点反映,上高县交警大队墨山收费站执勤人员在执勤期间未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穿着不得体(裤脚卷起)、仪态不端正(坐姿不雅、跷二郎腿等),严重影响公务人员的形象。

  上高交警大队墨山中队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自查,并学习相关法令法规,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以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兴国环保部门不作为

  监测点反映,兴国县319国道(红门路段)旁边有一家生产密封窗橡胶条的企业,每天都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给当地百姓的身心健康和其他企业的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省环保厅责令厂方立即停止生产,实施异地搬迁。企业书面承诺于2010年12月底前搬迁到位。省环保厅将对此问题继续跟踪督办,厂方被要求待新厂的选址、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等取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南昌县交警乱收拍摄费

  监测点反映,6月8日,车主朱先生在南昌县南莲路就一起两车相挂的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两名交警来到现场,当场拍照划线,并要求每位车主缴纳摄像费50元。朱先生缴纳了2辆车的摄像费100元后,交警才开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摄像费的收据。朱先生认为摄像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对此,省交警总队立即责成南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退回照相费100元。当事人朱先生已答应近日来大队领回。

  省效能办投诉电话:0791-6231234

  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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