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夏男三个月往返澳门316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1:56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万勤 实习生 祝文昭 通讯员 蒋丽霞)江夏男子秦某持伪造的结婚证、公证书、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骗取探亲签注后,在三个月时间内316次往来于珠海与澳门之间。记者昨日获悉,江夏区法院以秦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现年46岁的秦某家住江夏山坡乡。2009年7月,他以400元的价格,在广东省珠海市购买了伪造的“刘淑玲”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与“刘淑玲”的结婚证、结婚公证书。同年8月3日,秦某将上述伪造的证件提交到公安机关申请赴澳门地区的探亲签注并成功获准。此后,他便频繁来往于珠海与澳门之间做“生意”。2009年11月8日,因该签注即将到期,秦某再次使用上述伪造的证件申请赴澳门地区探亲签注时,被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发现,不过当时秦某逃走了。据统计,在这短短3个月时间内,他往返于珠海和澳门之间累计达到316次。

  今年4月22日,秦某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因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被羁押,现已转押至武汉。

  江夏区法院审理此案时,检察机关指控秦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7月中旬,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截止昨日,秦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