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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透明度”,300年后才能及格?

  新闻背景:21.71分和21.87分,这是全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近两年的平均得分。“一年增长了0.16分,按照这个速度,每100年能增长16分,要等到300年后我国的财政透明度才有望及格。”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说(据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网友舒锋:300年后才能及格,反映了政府财政在透明度方面的差距,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往往由有关部门自身决定,缺乏有效的监督,更没有立竿见影的问责机制。

  公众与政府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委托政府,按照公共利益要求管理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而控制预算是公众监督政府的有效途径。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表明,政府部门倾向于通过简化财政信息来掩盖低效的行政行为。如果不公开当前的财政支出和未来的政策后果,大量的财政浪费公众一无所知。因此,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预算。

  公共预算意味着政府的活动必须置于公众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公众应参与和监督整个预算的制定过程。预算信息的公开是公众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前提,不掌握政府活动的信息,公众对政府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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