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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解开心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都当大事办。”32年来,检察长走了一任又一任,负责信访工作的干警换了一茬又一茬,而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信访息诉工作的理念未变。自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的信访工作始终保持在南阳市、河南省检察系统的“龙头”先进地位。

  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内乡县检察院信访工作取得如此优异成绩,得益于该院多年来创新构筑的信访大格局、下活一盘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该院着力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联动各方,配合协作,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大信访”格局,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涉检信访工作的整体推进。

  内部联动,整合工作资源。内乡县检察院破除涉检信访工作是控申科“独家职责”的狭隘观念,树立涉检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人人都是接待员的观念,整合内部工作资源,形成以控申科为主导,领导靠前指挥,部门联动协作,干警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该院实行“一门化受理,一站式接待”,即所有涉检信访均由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对于群众来访,首先由控申部门负责接待,询问情况,认真登记,然后根据反映问题的类别、所涉及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主管领导直至检察长到接待大厅进行联合接待,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分流、交办、督办、反馈,有效减少了接待环节,彻底改变了过去群众来访满院子找部门、找干警、找领导的局面。

  外部联动,积聚工作合力。内乡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做到主动把涉检信访工作融入党委、人大、政府、公安、法院信访工作大局之中,加强与这些单位的联系。该院建立涉检信访预警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信息通报制度和处理信访协作制度,既立足检察职能为各有关部门分忧解难,同时也借助它们的力量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动态,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实现信访工作“资源共享、压力分担、优势互补、协作双赢”,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某村村民路长发,多年来多次到县委、县人大和南阳市有关部门举报本村村干部集体侵占土地、贪污公款等问题,属于老上访户。相关部门对路长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但路长发对处理结果始终不满意,继续上访。今年4月,内乡县检察院接到县人大交办任务后,立即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和当地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路长发反映的问题重新调查。内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伟亲自带队,对举报的18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5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该院并未发现村干部违法犯罪情况,便及时向路长发反馈。看到检察官如此细致的调查,路长发很满意,当场表示不再上访。

  32年来,内乡县检察院共接待群众信访、人访5600余次,受理2019件,均在首办环节办结息诉,检察干警们用爱心、耐心和诚心打造出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

  下访,把上访隐患消除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2006年,内乡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为下访工作联系点。为做好下访工作,该院及时出台了《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下访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下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访工作队。该院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下访接访、跟踪回访、征求意见等活动,有效拓宽了信访渠道,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为信访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内乡县检察院把全院干警分成10个工作组,由党组成员亲自带队,对2005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不立案、撤案的当事人和上访人员一一走访。工作组深入当事人家中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倾听和收集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共排查出上访隐患4起。对有上访隐患的当事人和上访人,工作组及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解开其思想上的“疙瘩”;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各工作组回来后向院党组汇报,实行领导包案制,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稳控措施,把所有上访隐患全部消除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今年春节过后,内乡县检察院开展了“大走访、大回访”活动。干警们在辖区夏馆镇某村对一起强奸案当事人及家属走访调查时,被害人家属秦某表示对强奸其女儿的田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处理结果不满,认为田某花钱走了后门,法院和检察院在糊弄他们,声称要带着女儿去市里、省里告状,为女儿讨个公道。走访案件的干警回来后及时把情况向院领导汇报,该院检察长胡殿信对此事非常重视,迅速和法院、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三方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并走访了周围群众,调取了大量证据,证实被告人田某确实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法院对田某的处理符合法律程序。此后,三方共同组织人员对秦某进行耐心讲解,使其终于明白法院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并当场表态不再上访。

  司法人文关怀温暖被害人家属

  今年7月16日,一位30来岁的农村妇女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来到内乡县检察院,把一面锦旗送到了正在信访接待室值班的袁伟手中:“感谢你们救了我和娃的命,救了我们这个家,娃他爹也可以安心地走了。”

  这名妇女叫张二女。去年9月,她的丈夫时某请本村包工头李明为自家盖三层楼房,李明在一没有建筑三层以上楼房的资格证、二没有房屋设计、三没有严格质量监督的情况下就盖起了房屋,结果房屋刚盖起没多久,就因为四个承重砖柱承压过重而导致房屋整体坍塌,时某不幸被砸死。出事后,李明害怕承担责任连夜出逃,几个月后投案自首,今年4月22日被内乡县检察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该院鉴于李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愿给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对其进行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然而李明迟迟没能兑现赔偿责任,张二女拿不到赔偿款,就多次带着孩子到县委、人大、检察院告状。

  内乡县检察院迅速组织控申、起诉等科室干警6次深入到案件当事人所在村子进行走访调查,力促被告人按照协议给予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又与当地民政部门协调,使张二女母子二人享受低保待遇,接着又联系帮助其孩子到镇上中心小学读书。张二女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表示不再上访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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