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后不送公安机关,却私设公堂搞“审讯”,逼迫对方交“赔偿款”。7月19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对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卢淑生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王道威、岳喜克(另案处理)到睢宁县官山镇吴桥村盗窃时,被正在巡逻的该村村干部邱自述等人抓获,后被带到吴桥村村委会。吴桥村村支书卢淑生等7人私设公堂,对王道威、岳喜克进行殴打“审讯”,在对方交代是来该村盗窃后,并没有将其送到派出所处理,而是逼迫其交8000元“赔偿款”,对村里最近被盗的家庭损失给予赔偿。王道威、岳喜克被关押了16个小时,直到他们拿出了“赔偿款”才获自由。
2010年1月,王道威、岳喜克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两人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卢淑生等7人因此案发。(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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