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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金玲
本报濮阳讯 一无名氏在交通事故中身亡,因无人申请民事赔偿,民政部门决定作为无名氏的“家人”代为索赔。昨日,记者从清丰县获知,发生在清丰县境内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判决有果,交通肇事者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刘某及车主魏某还要共同赔偿民政局代理的无名氏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2.6万元。赔偿协议中还规定,无名氏的亲属出现后,赔偿中的不足部分还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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