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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不办原单位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重庆建检察官亲属和离职检察官执业隔离机制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近日正式建立检察官亲属和离职检察官执业“双向隔离”机制。根据规定,重庆市检察院、分院处级以上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一律不得在所任职检察院及辖区从事涉检律师业务,检察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不得为本院所办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辩护等律师业务;离职检察官一律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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