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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先改造后批文 法院判为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05  北京晨报

  因区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晚于工程开工时间,朝阳区国典华园小区业主将区建委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施工许可证,也就意味着小区地下室的改造并不合法,但时隔两年后,这里非但没有被拆,出租生意却愈发兴隆。小区业主透露,小区目前地下租客已超800人。

  现场:

  车库改租房 间间租客满

  近日,记者来到朝阳区国典华园小区7号楼前,沿一单元门口处的入口下到地下一层,发现其中全是被打成隔断的出租房,燃气管道、电线等就裸露在狭窄的走廊中。记者找到管理员,对方称里面住着30多户租客,现已无空房可租。记者又来到其他楼层地下室,管理员均称已经住满。

  小区业主说,奥运会之前,小区只有几十户地下租客,后来随着地下室的持续改造,租客越来越多,“目前小区7栋楼下均已住满,据初步统计,数量不下800人。”业主说。

  另一位业主表示,地下室改造出租,给小区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他们超负荷用电,导致小区跳闸断电的事时有发生。今年元旦当天,4号楼下出租屋就发生过一起火灾,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但从此我们业主就把心悬到了嗓子眼。”

  历史:

  许可证被撤 违建照出租

  据小区业委会透露,“别看这些地下室出租生意火,但其实全是违建。”原来,早在2007年8月,业主们就发现有人对地下室进行改造,后经查,发现其并无施工许可证。但当年底,区建委却给承包商颁发了一个施工许可证,“先施工后批文”的举动引来众业主不满,业委会于2008年将区建委和承包商告上法庭。2008年10月29日,朝阳法院一审判业主胜诉,撤销了朝阳区建委于2007年12月7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意味着地下室改造并不合法。区建委提起上诉,北京二中院于2009年4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小区业主兴奋了一阵后突然发现,即使没有施工许可证的“佑护”,承包商依然改造出租。几天来,记者试图联系到开发商,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空白:

  地下室违规改造归谁管?

  业主称,两年来,他们多处投诉,却没有一名执法人员前来拆除。昨天,记者致电城管热线,工作人员称,该案中,地下室原本就存在,违规改造是改变了原先的性质和结构,不在城管职责范围内。业委会成员说,为了拆除这些出租屋,他们多次致电建委和规委,但两部门均称不归自己管,事情一拖再拖。

  其间,国典华园业主将北京市规划委诉至法院,但一审判业主败诉,法院认为楼房地下室改造属于室内装修,即便确定违规需要拆除,也跟规委无关。众业主显然对结果不满意,继续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判决。

  就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的崔家楠律师。崔律师认为,法院已撤销朝阳区建委的施工许可证,就意味着国典华园地下室的改造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既是违建,建委、规委、城管三部门都有责任介入,要求承包方恢复原状。如果对方拒绝恢复,业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晨报96101热线新闻 记者 岳亦雷

  线索: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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