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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闹撞伤门牙 两年后讨手术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0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叶青)小学生小鑫在课间与同学争执摔倒撞伤门牙,因伤情较重,两年后小鑫仍需做二次手术。在与致害方协商未果后,小鑫在父亲代理下将致害同学及所在小学一同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门头沟法院受理了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小鑫称,受伤时的医疗费自己已自行支付,现要求做二次手术,需要一定的费用,此应由被告担负。但原告方与其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其家长一直不予答复。

  原告还认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某中心小学亦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故此,小鑫将致害同学及学校一并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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