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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文化广场被“圈地” 外地人入场先交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清溪文化广场被“圈地”外地人入场先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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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记者谢英君

  本期点题街坊:邓女士

  奖金:200元

  清溪文化广场的舞池只对本地人免费开放,而外地人学舞却得交2元门票?日前,一个名为《从清溪文化广场说起》的帖子出现在本地某网站论坛上,引起7000多网友点击关注。发帖人邓女士称,原本每天晚上都有免费舞会的清溪文化广场,去年12月份开始突然将舞池用绳子围起,只对外地人收费,她认为有歧视新莞人之嫌,并怀疑有关部门将公共场地出租牟利。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了清溪文广中心,一负责人澄清:文广中心只是将舞池部“分给”有经验的舞蹈老师使用,以满足市民学舞的需要,但中心并未收取任何租金。此外,“收门票”是上一位吴姓舞蹈老师的个人行为,吴某在7月初已离开,目前新任的舞蹈老师林某并没有对学舞市民强制收费,更不存在“歧视新莞人”的情况。

  质疑:广场作舞池盈利且“歧视新莞人”?

  “2009年12月前,清溪文化广场每天晚上都会有免费的舞会供广大群众娱乐,还有老师辅导。但是12月就开始用绳子围着每人2元,月票30元收费跳舞了。”邓女士在帖子里写道,自从舞池要收费之后,大家“转移”到了“广场舞池上面的空地跳,结果在空地上跳的人比舞池里跳的人还多,老板气得不放音乐了”。

  记者看到,邓女士的帖子是7月8日写的,说的是本月以前的事情。帖子发表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跟帖达到了16页,点击率超过7800次,不少网友的想法跟邓女士一样,怀疑负责管理文化广场的清溪文广中心将本该免费开放的公共场所租赁给商贩,开起了经营性质的舞场。

  邓女士还在帖子里抱怨称,舞池只针对新莞人收费,而“清溪本地人可以免费”,她还承认自己曾“在一些本地人带领下没去买票”。

  对于邓女士的这个说法,有清溪当地的网友跟帖称,舞池并没有对本地人免费,只是有些人和舞蹈老师比较熟,才免票进去。

  回应:收费是前一位舞蹈老师的个人行为

  昨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文化广场的管理方清溪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一名负责人对记者称,文广中心并没有将舞池出租牟利:“广场是免费提供给群众学跳舞的,灯光由我们提供,音响是群众自备。但在去年12月份以前,没有专人来统一组织舞会,造成管理混乱,你带一个音箱我带一个喇叭,音乐想放到几点就放到几点,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所以我们才将舞池指定给一位姓吴的舞蹈老师使用,由他来组织舞会。这不是承包,也不是租赁,我们没有收他任何费用。”

  据悉,收费是舞蹈老师吴某的个人行为,考虑到他要负责排舞、教学,付出了个人劳动,而且还要承担音响电费,中心便没有干涉。“吴老师在这个月初已经走了,最近换了个姓林的老师来负责广场舞会,市民想学跳舞可以给她辅导费,不想给也可以在旁边跟着跳,她不会强制收费的。”该负责人称,至于邓女士所说的“只针对外地人收费”的情况, 文广中心此前并没有收到同类投诉,他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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