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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怒炒饭堂承包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饭菜不可口 员工纷纷跳槽

  本报讯(记者肖成 通讯员甘英、阮春莉、李世寅)数十名员工辞职,辞工书的理由均是“吃不饱”或“饭菜难吃”,而新食堂承包商进驻不到两个月。中山市利华工业有限公司(化名)一怒之下立马解除食堂承包合同,结果被承包商告上法院。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法庭调解处理了这宗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承包商获得补偿8000元。

  公司:99%员工对饭菜不满

  利华公司将食堂承包给中山某膳食管理公司,2010年1月12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饭堂承包合同。2010年2月24日,利华公司对就餐的员工做了一次普查,收上来的《饭堂满意度调查表》显示,98%的员工对饭菜不满意。3月3日、3月8日利华公司又对员工进行食堂满意度调查,竟然99%的员工表示“不满意”。利华公司提供了十名员工的辞工书,辞工书的理由均是“吃不饱”或“饭菜难吃”。2010年3月9日,利华公司以饭菜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通知承包商解除饭堂承包合同。

  承包商:物价高涨经营不易

  承包商随即将利华公司告上法院。承包商称,他曾尝试与利华公司进行沟通,希望以协调方式解决纠纷,但利华公司一意孤行。承包商清点了相关物品,将部分设备折价给与利华公司后终止履行原合同,并结算了部分款项,但剩余的41341.3元利华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承包商要求,利华公司违约解除合同,除支付拖欠的伙食款41341.3元外,还应赔偿预期利益152327元。

  承包商称,自己的饭菜很可口,获得了被告员工的一致好评,如2010年2月28日的民意调查就显示,50%以上的员工均对饭菜表示“较满意”。所以,利华公司所称饭菜未达到标准完全是无稽之谈。

  得知承包商起诉后,利华公司反应激烈:“这完全是恶人先告状恶人,属于滥诉。” 利华公司反诉,要求承包商支付垫付的水电费1876元及律师费。该案经法官多次调解,承包商最终放弃索赔高达15万元的预期利益,利华公司也考虑到当前物价水平较高,承包商经营不易。昨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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