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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巨蜥做菜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马越)为了让自己的餐馆菜式有点特色,童某不时弄点野味揽客,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不放过,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牢。罗湖区检察院近日以童某犯有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童某在罗湖经营一家餐馆,为了生意兴隆不时会搜罗点野味。今年3月5日清晨,童某驾驶面包车来到罗湖区某批发市场购买果蔬等材料,当采购齐备准备要装货离开时,一名妇女(另案处理)跟他搭讪,问是否要买“大鸟”和“四脚蛇”。童某经不住诱惑要求看货,半小时后该妇女提着一个纸箱和一个黄色蛇皮袋过来,里面装着一只“大鸟”和一条“四脚蛇”。童某见到生猛野味后,当即决定以1000元和500元的价格分别购进。童某满载货物回来餐厅准备卸货时,公安局森林分局侦查人员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活体一只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活体一条。原来“大鸟”就是长耳鸮,“四脚蛇”就是巨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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