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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4:25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5日讯(记者李永明)为控制新农合医药费不合理上涨,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今年,我省将选择商河县等 26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各市至少要有 1个以上的县(市)区进行试点,逐步实现参合农民看病付费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过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新农合大都实行的是后付制,也就是参合患者在住院时应先自己垫付医药费,出院后再凭医疗手续和有效证件报销。而有的医疗机构为逐利,存在过度医疗现象,使得医疗费用超常增长。如同样的病,本可以用目录内3元钱的药,患者使用的却是目录内30元钱的药。

  为此,我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将结合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从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步转向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转变。试点地区可逐步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内容,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由于不同地区的新农合基金规模、门诊和住院服务人次、参合农民经济负担差距较大,疾病发生种类和频度、医疗技术水平、病种临床疗效也不一样,我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支付方式,可在部分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2011年,我省将力争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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