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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06时40分报道,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出境或者移居国外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人员违反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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