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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讯按红色按钮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7:34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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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本报记者徐伟本报实习生张绍忠本报通讯员徐一村

  “我们是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

  随着一连串简短而规范的问答后,一起涉嫌受贿23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中心办案区的审讯室内开始讯问。

  犯罪嫌疑人叫何深,案发前是永川区国土与房屋资源管理局调研员。2000年下半年至2009年春节,何深在任永川区三教镇镇长、党委书记及永川区地产集团和国源地产集团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为他人牟取利益。

  记者了解到,永川区检察院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7个职务犯罪侦查中心办案区之一,自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共立案查办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7件78人。

  无处不在的监控设备,一间间貌似平静却戒备森严的讯问室,甚至连厕所墙壁都做了厚厚的软包装,在永川区检察院中心办案区,记者看到了检察机关最神秘的地方。

  “很多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涉案官员,都曾在这里接受过调查讯问。”永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在标有“重庆市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字样的密封袋上,清晰地看到被讯问人的姓名、案由、讯问时间的起止以及讯问的地点。

  在2009年12月23日讯问何深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中,记者注意到,办案人员一开始就明确告知何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我们今天对你的讯问将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一方面可以让刑讯逼供无处躲藏,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同时还能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正确判断提供依据。”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中心办案区的每间讯问室内都安装有3台摄像机,同时在审讯桌前壁、犯罪嫌疑人的正前方有一台高清晰度的液晶显示器,其中一台摄像机摄制的图像构成液晶显示器的主画面,一台摄像机摄制的图像构成液晶显示器的画中画,另一台摄像机是供侦查指挥室使用的可360度旋转的云台摄像机。

  据介绍,这三台摄像机摄制的人物画面突出,场景集中,讯问室全景没有死角,图像、音质清晰。录制人员只需按下按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光盘的刻录与拷贝同时进行,每次都同时刻录两张光碟,一张光盘作为诉讼程序中的证据使用,一张光盘用于归档备份。

  在中心办案区的讯问室内,记者注意到在特制的讯问椅子下方有一个红色按钮。

  “这个是报警按钮,犯罪嫌疑人一旦身体不适或者遭到刑讯,按下按钮,值班法警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处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在办案区的二楼,是侦查指挥室。侦查指挥室是集中智慧与犯罪嫌疑人斗智的地方。这里发出的指令,讯问室的办案人员可同步接收到。

  “中心办案区可同时满足3个基层院分别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达到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现代化。”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充分利用办案区的技术设备、信息平台、网络优势,固定犯罪证据,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将每件职务犯罪案件办好,办实,办铁。

  本报重庆7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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