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5日电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高新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超过20%,并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这一新标准。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即每月960元、800元、720元、680元、640元不等,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20-160元,各地平均增幅为24.6%。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亦分为5个档次:即每月800元、660元、570元、530元、500元不等,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0-130元,各地平均增幅为24.72%。
调整后的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外,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每小时8.8元、7.7元、7.2元、6.6元、6元,分别比原标准每小时增加0.5-0.8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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