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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严禁中小学假期补课 要求每周上报学校假期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7:5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任东杰实习生李玥竹为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全市中小学2009—2010学年度暑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暑假期间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不允许利用假期进行补课,严禁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假期行为,保障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假期,长春市教育局在放假之前,不仅下发禁止假期补课的文件,而且要求各城区实行“周报制”,既每周上报一次各区所管辖学校的假期行为,监督杜绝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校内补课。

  截止到目前,长春市没有发生一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假期统一组织学生在校内补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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