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母子三人鲁莽抗法同庭受审悔不当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14:29  山西新闻网

  案情简介

  3月3日下午,乡宁县公安局民警到某村庄调查该村村民丢失一骡子案件时,当调查被告人靳某时,他拒绝配合,其妹靳某某、母亲卢某大吵大闹。当办案民警欲将靳某带上警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卢某拽住民警的衣服,靳某某抱住靳某的腿不让办案民警将靳某带走,并将一民警右手指咬伤。靳某在警车上乱踢,并将车内的一部佳能牌照相机摔坏,靳某某拔掉车钥匙,从家中拿了一把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办案民警开展正常工作。当办案民警准备离开时,靳某与靳某某拿刀向办案民警乱砍,靳某还将粪便泼洒在警车上。次日上午,办案民警再次到靳某家时,三被告人手持菜刀、锤子、斧子追打民警。11时许,三人才被制服。

  审理分析

  靳某、靳某某、卢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仅阻碍了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而且严重阻碍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案件的侦破,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乡宁县法院在审理中,三被告人对各自的违法行为做了深刻检讨和反思,并委托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经济损失给予了赔偿,取得了公安机关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三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三被告人的行为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依法应当给予刑事处罚。本案处罚是适当的,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为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军生 连东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