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晓燕 郭晶)青年男子武某为了逃避缴费,冒充警察强行闯卡将收费员张某撞成轻伤。事后,武某后悔不已,积极赔偿了张某的损失。近日,武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9年10月10日15时许,25岁的娄烦男子武某驾驶一辆欧宝轿车从太原返回娄烦县。途经太古公路柴化验票收费站时,武某掏出一本假公安证件,冒充警察想要逃避缴费。不料,收费站收费员张某却不给通融,武某顿时火冒三丈,指挥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刘某,下车推开车前的栏杆。张某见状,立即跑出收费室上前阻挡刘某。武某见状跳下车与张某争执起来,并向张某挥起拳头。随后,武某竟不顾车前阻拦的张某启动了车子,把张某撞倒将其右腿压伤。后经鉴定,张某右腿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武某因逃费不成,驾车将收费员张某撞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张某损失,酌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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