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伪造法院公文骗取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15:0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以能帮人低价买到法院拍卖的房产为幌子,通过伪造法院公文和法律文书等手段,骗取被害人48.5万元。近日,被告人李吉祥被长宁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万元。由于之前李吉祥因另一诈骗行为,被普陀区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长宁区法院同时撤销该宣告缓刑的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6万元。

  今年28岁的李吉祥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偶尔挣点钱又喜欢赌上一把,因此常常是囊中羞涩,少不得向父母伸手。2007年六七月间,李父一位做生意的朋友周某来访,手头拮据的他心生一计,向周谎称能低价买到法院拍卖的房子,问周是否需要。由于和李父相交甚熟,又知道李吉祥曾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周某信以为真。李吉祥便以疏通关系为由,向周某要了6万元,并很快在赌博中输了个精光。

  之后,李吉祥继续编造谎言,让周某将8万元“首付款”汇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为使周某确信,李吉祥请人刻制了本市某区法院的印章,伪造法院公文称,8万元已收到,该房可以交易,房屋总价为56万元。就这样,出于和李父的交情,周某对李吉祥设计的骗局深信不疑。到2008年8月,周某以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先后给李吉祥62万元,李吉祥则先后伪造了法院裁定书等4份“法律文书”,用以搪塞拖延。此时,想要在赌桌上“翻盘”的李吉祥,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去年7月,渐生疑虑的周某持“法律文书”向法院求证,当被告知是伪造时,周某便向李吉祥询问原因。走投无路的李吉祥拉来赌友出面冒充法官为周某“析疑解惑”,一番忽悠,李吉祥以“涨价因素”再次骗得周某6.5万元,并称10月份一定交房。9月初,预感罪行即将败露的李吉祥向周某返还了20万元。之后,因多次联系找不到李吉祥,周某终于下决心报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