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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购买增值税发票牟利 偷逃税款13万余元 事发后投案自首 该案将定期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20:0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洁)某单位女出纳王慧花低价为单位购买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13万余元,“开票团伙”东窗事发后,王慧投案自首。7月21日,阎文、王慧等6名来自不同企业的职员,因虚开27份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16万余元,分别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在城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受审。该案将定期宣判。

  43岁的天水女子王慧在一家电子工程公司当出纳。2008年12月的一天,王慧乘公交车时遇到一名自称能开到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员,为了牟利,王慧决计联系购买。后在兰州浩海长天电子科技公司职员李楠等人的引荐下,王慧从专事“开票”的浩海公司女经理阎文处虚开了9份税款价值13.34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从中牟利,阎文则以3%的税率收取“开票费”。

  2009年初,兰州浩海长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查处。警方查证,该公司经理阎文分别招募王军、李楠和姜东充当“开票业务员”。而供职于兰州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姜东还向自己的老板范林介绍了“开票生意”,阎文向范林虚开了18份总计税款3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今年3月,案情被通报后,王慧投案自首。庭审时,王慧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慧是在他人唆使下一时糊涂才构成犯罪,案发后也已全部退缴了税款,并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对其处以缓刑。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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