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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无执法权,为啥这么大罚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1:35  郑州晚报

  横穿马路罚款20元,不交的“罚站”4小时……

  湖南株洲的监督员不到仨月罚来12.7万,一年半罚出“国家卫生城市”

  横穿马路,罚款20元,不交者“罚站”4小时……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但行使处罚权的不是交警,也不是城管,而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

  由市容环卫监督员行使维持交通秩序、现场处罚违章市民的权力,这在全国实属罕见。虽然湖南当地媒体多次曝光这种“执法”乱象,市民不断呼吁抵制这种违法“执法”行为,但依旧挡不住“黄马甲”在街头“执法”的热情。

  高比例的罚款提成,使这股罚款之风历时两年依旧“声势浩大”,以致部分临近城市的城管部门也纷纷赶赴株洲“学习”、“取经”,并开始效仿。

  近日,记者赶赴株洲调查发现,这种执法乱象的根源与两份政府的“红头文件”有着莫大的关联。

  现场目击 不到20分钟罚了4个人

  7月23日9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广场,记者亲眼目睹了株洲市容环卫监督员街头现场“执法”的情景。

  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慢悠悠地横穿马路,就在老人刚到达马路对面时,5名身着黄色短袖T恤的人一拥而上,将老人团团围住。

  “你违章了,按规定你得交纳20元罚款。”其中一名“黄马甲”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罚款依据”拿给老人看。

  “我没钱。”老人转过身继续向前走。老人走出不到10米,再次被“黄马甲”围住。

  一名“黄马甲”说:“你不愿意交罚款的话,就得站在这里执勤4个小时。是交罚款还是在这儿站,你自己选吧。”

  就这样,老人无奈地戴上了一名“黄马甲”递过来的红袖套,站在街头执勤。

  这时,不远处一名横穿马路的年轻女子也被围住。

  “这里有摄像头,你的违章行为已被录下来,就是市长违章也得受处罚。”“黄马甲”说。

  双方争执数分钟后达成一致,该女子交纳10元钱的罚款就可以走人。

  记者发现,不到20分钟,这里先后有4名违章、违规横穿马路的市民受到处罚。

  城管坦言 “黄衫军”无执法处罚权

  “我们属于荷塘区城管执法大队管辖,这是荷塘区城管局给我们发的证件。”一名叫罗碧秋的市容环卫监督员拿着自己的胸牌说。

  记者看到,罗碧秋的胸牌编号是“1348”,但胸牌上除了其本人照片和“荷塘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字样外,根本看不到公章或钢印。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的“黄马甲”身上的胸牌甚至连编号和相片都没有。

  他们手持的罚款依据则是一本名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的小册子。

  对此,株洲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宴东方表示:“我们的城管队员数量比较少,全市只有410名队员,所以市里才聘了1000余名市容环卫监督员协助城管执法。”

  宴东方坦言,这些市容环卫监督员没有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其职责是协助城管队员执法,所有罚款都要上交。

  寻根溯源 两份“红头文件”催生“以罚代管”

  “他们不能单独执法收取罚款,你们看到的市容环卫监督员收取罚款的情况只是个别现象。”宴东方解释说,“我们平时叫他们能罚就罚,罚不到就叫城管队员。罚款也是教育嘛。”

  株洲市市容环卫监督员的出现,与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极大关系。

  从2008年5月开始,株洲市开始了一场规模甚大、旷日持久的创卫行动,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和《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两份文件。

  前者对在城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幅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后者则要求各城区政府组织市容环卫监督员上路执勤,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两份“红头文件”显然取得了效果。2009年12月31日,全国爱卫会正式发文,命名株洲为“国家卫生城市”。

  记者在株洲市某官方网站上看到一组数据,2008年5月10日至8月5日,株洲市天元区市容环卫监督员上岗人数18299人次,罚款127560元。

  有市容环卫监督员透露,因为他们基本都是下岗工人,工资很低,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得靠罚款来创收。“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就500元,但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

  各界争议 管理城市还得靠“法”而不是“罚”

  对此,有网民发帖表示不满:“株洲的‘创卫’早就变味了,搞得整个城市都笼罩在罚款恐怖之下。”还有网友说:“当那些‘黄衫军’靠罚款发工资时,罚的意义早已消失。他们的行为比随地吐痰、横穿马路更可耻!”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说:“株洲市聘用市容环卫监督员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出发点无可挑剔,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还值得商榷。创建卫生城市不能以牺牲依法行政为代价,管理城市还得靠‘法’不是靠‘罚’。”

  那么,株洲市政府在创卫中下发有关卫生监督的两份“红头文件”是否属于“问题文件”呢?

  25日,株洲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将针对有关法律专家提出的质疑一一进行解释。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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