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这是湖南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的又一次体制重建。“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市县双方正确看待改革后相互之间的关系。”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作了有关情况的报告。
专项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市县,是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李友志表示,将加紧清理制度文件,并适时调整项目申报流程。对县级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体制改革初期暂时不做硬性要求,不搞“一刀切”。
李友志说,要进一步理顺市县财政工作的关系,“今后对县级很多方面的工作是省市共管,而不是省独管”。记者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