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上获悉,全国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工会工作重要位置,要切实抓出实效。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作集体协商工作,力争到2012年在已建会企业全面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据了解,全总将对不同所有制、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主动行使要约权,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
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表示,全总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企业工资条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意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继续推动各地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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