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29岁的北京人朱某与朋友聚餐多喝了酒,朱某打车去医院后,不仅不付车款、殴打司机、将车损坏,而且还将赶到现场的民警褚某打伤。朱某被带到派出所,又无故将民警王某打伤。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13日凌晨,朱某打车去医院,到医院后朱某拒付车费,并无故殴打出租车司机,将车上的计价器和雨刷器损坏。方庄派出所民警褚某等人接报警后赶到现场,朱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将民警褚某打伤。朱某被带到派出所后,又无故将民警王某打伤,致王某面部软组织挫伤一处。在庭审中,朱某表示认罪。“我当晚喝多了,都记不得了。”朱某回忆说。最终,丰台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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