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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路为何成了“豆腐渣”?

  风光旖旎的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该县后溪镇依着酉水河,是旅游胜地。随着酉水河下游(石堤水电站)的开发,后溪镇沿酉水河两岸许多农民的土地、果林、出行的道路都将被淹没。为此,国家拿出上千万元移民资金来补偿农民,并拿出专项资金为农民修建“便民路”。

  此事对于村民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然而,由于镇村干部私分移民款,使这一关系民生的好事受到危害。不过,经过该县检察院的艰辛努力,侵吞移民款的9名镇村干部已受到应有的处罚。

  便民路成“豆腐渣”引发群众举报

  便民路的修建,旨在方便群众出行,但后溪镇便民路的修建却让当地村民十分反感。“路的质量太差了!”当地村民讲,“说是柏油马路,可一遇到下雨天,路基便层层垮塌……国家拿了那么多钱来修路,结果却是这样,肯定有人贪污了。”于是,2009年1月,一封封实名举报信寄到了酉阳县检察院。

  上千万元的资金流转于移民办,而且便民路又修得如此之差,移民干部是否如老百姓所言存在腐败问题?带着疑问,办案干警迅速赶往后溪镇开展调查。

  经过走访调查,办案干警发现除便民路质量确有问题外,该镇负责移民工作的干部还存在虚报移民征地套取移民补偿款的重大问题,且数目大,人员多。

  多报淹没土地骗征地补偿款

  经过立案进一步侦查后,办案干警发现时任后溪镇移民办公室主任的田军不仅是贪污移民款的组织者,还是具体实施者。

  面对讯问,刚开始时,田军还心存侥幸,守口如瓶,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只好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2006年5月,负责移民勘测工作的外地某单位技术人员王某,在对后溪村库区勘测过程中曾暗示田军:“你们移民干部天天跋山涉水做工作,很是辛苦,可以从移民补偿款中套取点现金作为大家的辛苦费。”

  田军意识到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于是,与分管移民工作的后溪镇纪委原书记张庆奋、后溪村原党支部书记秦秀安等人商议,决定由王某负责在数据及测量上造假,由秦秀安找几个可靠的农户,以农户的名义来领取移民款以掩人耳目,事后,给农户一点“封口费”就行了。

  就这样,田军等人多报淹没土地16亩,从而套取移民征地补偿款16.8万元。尝到“甜头”后,他们继续套取移民资金。

  3万元把镇书记拉下马

  就在田军一伙人肆无忌惮地贪污移民款时,时任后溪镇党委书记,后任县政府移民办副主任的赵紫鹰有了怀疑,曾组织镇人大代表去工程现场视察,找张庆奋谈话,同时安排镇纪委原副书记段国祥去调查,并申请审计移民资金。

  见镇党委书记过问此事,田军等人慌了神。为了躲避检查,2007年5月的一天,后溪镇原副镇长冉祥光送给赵紫鹰2万元,被他严词拒绝。转眼到了2008年10月,赵紫鹰因有其他债务缠身,讨债人天天上门要债,搞得他焦头烂额。在此窘况下,他只好开口向田军“借钱”。

  田军等人觉得送钱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让冉祥光送给赵紫鹰2万元。得了好处后,赵紫鹰对移民工程的管理便睁只眼闭只眼了。此后,田军又送给赵紫鹰1万元。

  涉案的9名镇村干部均获刑

  基本犯罪线索已查清,张庆奋、段国祥、冉祥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证据面前,张庆奋等人如实交代了在移民工程中,他们采取虚增工程造价、虚报被征用的土地、虚增补偿果树数量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另外,还揭发出几名参与移民款分赃的村干部(另案处理)。

  为了彻查此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酉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又前往后溪镇政府,通报了后溪镇部分镇村干部贪污移民款窝案的情况,敦促还未投案自首的涉案人员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几天后,后溪镇原副镇长白彬、社会事务办公室原主任白新兵、安全员冉景斌等人相继主动投案。

  办案检察官经过数月的艰苦侦查,后溪镇部分镇村干部贪污移民补偿款窝案得以侦查终结,涉案人员共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09年7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几年来,田军伙同他人先后10次套取移民补偿款共计117.6万余元予以私分,田军从中分得赃款16.2万余元,段国祥等人也分得不等的赃款。同年11月,一审法院对涉案的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他们中有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今年4月20日,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除上诉人赵紫鹰因在关押期间有立功表现而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外,其他上诉人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建议加强移民资金监管

  案件虽然已经了结,但办案检察官的心情至今仍难以平静。因为,此案暴露出的问题让人震惊。

  7月2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办案检察官认为,移民资金本是国家用于补偿移民和改善移民生活基础设施的,而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污移民款,把便民工程造成了“豆腐渣”工程,不仅浪费了人力财力,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这些镇村干部为何能将移民款收入自己囊中?检察机关应如何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面对记者的提问,办案检察官说:“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移民搬迁一般都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够大,移民干部缺乏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有的移民干部还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搞‘一言堂’。他们在诱惑面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把此案作为移民工作中的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帮助移民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办官检察官建议移民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移民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将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还应健全由检察、纪检监察、移民、审计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移民资金监督网络,实施对移民资金的全方位监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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