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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终于不再无拘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3:30  京华时报

  “裸官”当得无拘无束,不仅使腐败得行其道,也伤及国家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只有让“裸官”当得不“自由”,才有良性秩序的建构。值得深思的是,无论配偶子女因何移居国外境外,都不是一件可嘉许鼓励的事。如果不在选人用人上制定明确导向,进而对“裸官”现象予以抑制,养虎亦可成患。

  配偶子女在国外定居,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照理,这“裸官”做得孤独寂寞,内中却往往大有乾坤。

  我们当然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首先应当理解,确有些“裸官”当得很无奈。配偶子女也有自己的自由,在他们眼里你官再大也不是官,干涉他们的行动自由未必有效果。让子女到国外读书发展,初衷也是指望孩子有更好的发展。官员也是人,官员家庭多与众相类,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亦乃天伦,相隔重洋必有思念之苦、团聚之盼,每见万家灯火,自己却形影相吊,终究有点不是滋味。

  然而,此等人之常情一旦掺入不纯的动机、图谋,立马就会变味、变质。对于有些“裸官”来说,此等人之常情只是一种借口,其实质乃是对“狡兔三窟”理论的“创新”,并在实践中将其发挥到极致。

  贪腐之“道”,在无形,在享用,在安全,让配偶子女移居国外而独自在国内做官,尽得此三者之妙。比如,有人“热心赞助”供养自己的孩子在国外读书、给配偶在国外找份高薪工作,盛情难却之下,贿赂于无形之际,也便心照不宣,投桃报李一番。比如,贪得巨款却不敢用,藏于茅厕床下还暗夜心惊,莫如在国外挥霍享用来得自由快活,还可借所在国公务往来之便行继续贪腐之实。再比如,在贪腐形迹败露之际,或听得风声即全身而退,与配偶子女会合,或“舍命我一个、幸福一家人”,此即贪官谋求所得安全化、利益最大化的法则,现实中庞家钰之类“裸官”给我们的教训何其深刻。凡此种种,皆“裸官”之道,难以尽述。

  终于,“裸官”的“无政府状态”要结束了。中央印发新规,把“裸官”管理起来了。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以及情况发生变化的,你得“及时报告”。在进行公共事务时,涉及配偶子女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你得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你得“自行回避”或被“责成回避”。把“裸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目的就是要让“裸官”当得不“自由”。

  “裸官”当得无拘无束太自由,不仅使腐败得行其道,也最终伤及国家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只有让“裸官”当得不“自由”,才有良性秩序的建构。对于有德“裸官”而言将是福音,因为一片混沌黑暗常常有口难辩,阳光公开之下方能问心无愧,此举可把他们从贪腐一类中“择清”,还其清白。对于无良“裸官”来说则是凶兆,“狡兔三窟”处处受监督掌控,还怎么藏?想搞点腐败只怕没那么容易了,还无时不面临着被查实的危险,此等心境有甚于藏贿金赃物于茅厕床下之暗夜心惊者。但无论哪一类“裸官”的不“自由”,都是黎民之盼。

  值得深思的是,即使是那些有德无愧的“裸官”,无论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是无奈还是有意,都终究不是一件可嘉许鼓励的事。正如近年来有舆论所言,“裸官”现象反映的是官员对国家的不忠诚、对国民的乏感情、对未来的失信任,这样的官员如何能担大任、得民心?如果不在选人用人上制定明确导向,进而对“裸官”现象予以抑制,养虎亦可成患。

  相关报道见昨天A04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乔子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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