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黄海蕾)昨天上午,在来广营乡政府牵头下,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在东亚奥北小区物业管理处协商赔偿事宜。物业先行支付死者家属15万元现金,作为安葬费,其他赔偿将再议。7月19日,东亚奥北小区4号楼内,周运青坠入地下二层的井内身亡(本报曾连续报道)。
昨天上午9点,周运青的家属及律师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及副总经理徐维忠也赶到,来广营乡政府、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协调。周运青的妻子邓女士哭得几乎晕厥。部分小区业主欲一同参与旁听被婉拒。
律师称,物业未盖井盖才导致死者坠井,且工作人员未及时提供监控录像,造成家属错过救人的最佳时机。因此,物业应付完全责任,支付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
徐维忠称,井盖敞开及未让家属查看录像的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法人代表对此悲剧表示道歉,物业先向死者家属支付15万元安葬费,其余赔偿将继续协商,“15万绝不是全部赔偿金”。
昨天下午,周运青的遗体在殡仪馆火化,随后,其子将骨灰运往老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