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男子石立友在小区推销商场结算卡,称每张卡内有3000至4000元,而实际上每张卡内仅有5元钱。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诈骗罪等判处石立友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7000元。
石立友现年33岁,是黑龙江来京人员。去年10月16日,他在朝阳区高碑店东恒时代小区,以九折的价格大肆推销金源新燕莎商场的结算卡。小区内的王先生信以为真,以3.6万元的价格买下11张结算卡,以为获得了3.9万元,而实际上,每张卡内仅有5元钱。当天下午,石立友又来到地铁四惠站停车场继续推销。受害人徐先生以2.7万元买下剩余9张结算卡。一个月后,石立友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了解,去年8月底,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滨海大厦楼下,石立友趁无人注意,使用事先偷配的钥匙,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偷走。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石立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数额巨大,鉴于他能够认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决定从轻执行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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