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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成为假香米事件后国内首宗相关诉讼
●该消费者表示,只想以此表达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愤怒
“我是想这样来表达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愤怒,连一日三餐吃的米都是假的,公民的健康权太没保障了!”昨日下午,拿到立案回执的柳民(化名)说。
自五常假香米被媒体曝光以来,国内第一宗消费者状告大米销售商侵权的司法诉讼,正式在深圳受理了。深圳市民柳民状告两商家生产经销假五常香米,侵犯其健康权,索赔人民币1.1万元。
文/记者王纳
先后买到两包“问题米”
柳民在其诉状中陈述了自己买米的过程。柳民先后于2010年6月25日、2010年7月14日在深圳某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了两袋十公斤装一品国香稻花香米,标识为深圳某粮油供应有限公司出品,原产地东北五常,生产商是黑龙江五常大仓米业有限公司。
据央视曝光,黑龙江“五常香米”绝大部分是“杂牌米+香精”熏出来的,在原产地黑龙江省五常市,不光是大米加工厂,甚至稻农都在掺假。
柳民认为,自己购买到的一品国香稻花香米名不符实,不仅不具备稻花香米的特质,反而更符合抛光、添加香精后的假五常香米的特征。
索赔10倍赔偿金
柳民将该种大米的深圳总经销商和卖大米的某大型连锁超市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他要求法院,判令超市退还原告购买一品国香稻花香米(10kg装)花费的金额102元;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20元(原价的10倍);判令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0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
起诉只为表达愤怒
昨日下午,记者在罗湖法院外见到柳民。提起这次起诉的目的,他说:“无论结果如何,我是想这样来表达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愤怒,连一日三餐吃的米都是假的,公民的健康权太没保障了!”
柳民告诉记者,超市告诉他可以退货,但“我生气的是,他们明知五常假香米事件,还照样买卖,根本没有尽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所以我要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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