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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评选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4:2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京)即日起,本市启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对象将于9月向社会公布,并首次在网上接受公众投票。

  据了解,北京市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出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由全市各机关单位进行差额推荐。受表彰人员主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所评选的集体和个人中基层比例不低于40%。推荐对象将于今年9月在相关媒体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布,并在网上接受公众投票。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投票。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条件包括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要求依法行政,勇于改革创新,成绩显著,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廉洁自律,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重视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培养优良作风,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据悉,今年起,本市将每5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RB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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