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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拟涨0.3元/ m3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5: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居民生活用水拟涨0.3元/
居民生活用水拟涨0.3元/
生活中请节约用水。(资料图片)

  蓬江江海两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公布

  本报讯 (记者陈杰)昨日下午,江门市物价局召开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方案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随着自来水价格成本的较大幅度增加,蓬江、江海两区的自来水价格或将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其中居民用水拟上涨0.3元/立方米。

  会上,物价部门公布了蓬江、江海两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的两套方案,征询市民意见。来自物价部门的消息,两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将在8月10日举行,目前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并在江门市物价信息网等处公布。

  提供两套方案征询市民意见

  在昨日的媒体通气会上,物价部门称,这次“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因新会自来水价格已经在去年完成调整,这次调整仅限于蓬江和江海两区。

  物价部分相关负责人称,根据物价部门对江门自来水经营企业的供水成本监审、对预增成本的分析测算,以及结合江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两套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并向媒体公布。

  记者注意到,在方案一中,其主要特点是:一次听证、分两步实施。根据方案一,将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按计划分步骤调整水价,最终将蓬江和江海两区的自来水综合平均水价由现行的1.34元/立方米调整到1.66元。

  而方案二则采取水价调整一步到位的办法,将蓬江、江海两区的自来水综合平均水价由现行的1.34元/立方米一步调整到1.65元。

  五类用水将调整价格

  据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蓬江和江海两区涉及调整的自来水类别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5大门类。

  记者从物价部门提供的自来水调整方案发现,根据方案一,目前蓬江和江海两区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在1.2元/立方米,如果分两步实施,今年拟提升0.15元,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升至1.35元/立方米;在完成第一步后,到2011年再实施第二步调整,在2010年1.35元的基础上再提升0.15元,最终达到1.5元/立方米。

  而根据方案二,蓬江和江海两区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由1.2元/立方米一步调整到1.5元。综合两大方案,在居民用水上,其终极目标都是在现行的价格上提升0.3元,将水价调整为1.5元/立方米。

  物价部门称,按方案二调价后,每户月均水费支出约为21元,每户每月支出增加4元。

  另外,在5大门类中,其中工业用水价格调整幅度最大,方案二提升幅度为35%,其次分别为行政事业用水(28%)、居民生活用水(25%)、经营服务性用水(17%)和特种行业用水(8%)。

  低收入群体每户免收5吨的水费

  据江门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政策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水优惠政策,其中现行政策是每户每月免收5元水费,如果新政策实施,将由原来的免收每户免收5元水费调整为实行每户每月免收5吨(立方米)的水费。

  根据拟听证的两套方案,在居民用水上,记者细算了一番发现,因为两套方案最后的水价都调整为1.5元/立方米(吨),新政策实施后,对低收入家庭而言,每户每月就免收5吨水费就是7.5元。

  该负责人称,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调整水价后,免收5吨水费可确保低收入家庭不受调价带来的较大影响。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数据,对一些企业来说或将有一些影响,其中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按照方案二,每年将增加用水成本141万元,新增水费占企业总成本比重的0.19%。

  部门答疑

  释疑一:缘何要调整水价?

  物价部门负责人称,目前江门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等价格均比较低,其中居民用水价格现行标准为1.2元/立方米。根据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门将对蓬江、江海两区自来水价格实施调整。

  据介绍,目前自来水的水资源费仅为0.02元/立方米,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从2009年4月1日开始,每立方米自来水的水资源费将调升至0.12元,并列入成本;而广东省财政、物价、地税等部门的相关法规也规定对取水户征收0.0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

  另外,物价局相关人士称,在水质检测、容量电价、新供水设备的投入等方面,都将影响自来水的价格成本。根据对企业供水预增成本的计算,水质检测、容量电价、新供水设备的投入在成本上每平方米将分别增加0.01元、0.01元和0.10元。

  而根据省建设、物价部门的相关法规,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供水企业合理盈利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不高于6%,但目前江门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仅为0.06%。

  释疑二:调整价格如何计算?

  根据物价部分的说法,为确保这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更符合实际,市物价部门在供水企业前三年的会计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供水企业的成本进行监审,对拟新增的水价因素进行审核。其中包括价格调节基金、容量电价、增建水质检测实施、西江水厂第三制水系统成本。另外加上必须征收的水资源费,物价部门称,根据对前三年的供水成本监审,在征收水资源费后,企业售水成本达到0.15元/立方米,减去原来的0.02元,其成本还增加了0.13元。具体预增成本计算公式为:

  价格调节基金(0.04元)+容量电价(0.01元)+水质检测(0.01元)+第三制水系统(0.10元)+征收水资源费后增加的成本(0.13元)=0.29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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