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中小学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名义乱收费。
《通知》严格界定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通知》规定中小学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通知》强调,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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