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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20件 件件“开门”听取民意

  

立法20件件件“开门”听取民意
7月22日,《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成都举行(资料图片)

  近年来四川省地方立法均以听证、网络征集意见、专家论证的方式征集建议和意见

  从2008年底开始,四川省地方立法悄然发生改变,网上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立法评估,“开门立法”正唤起越来越多市民的参与热情。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以前一部地方性法规或者是部门规章挂在网上,最后连点击率都很少,公民意见更是微乎其微,“这两年,‘开门立法’确实提高了老百姓参与的积极性,不仅尊重了民意,还为职能部门执法提供了可操作性。”

  从今天开始,本报将推出“四川开门立法之变”系列报道,聚焦四川立法变革。

  “我认为医院可以设立吸烟区。”“学校医院这类场所应该全面戒烟。”上周四(7月22日)上午,《四川省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召开了立法听证会,从50多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的14位公民代表唇枪舌剑,踊跃发言。而类似场景,近年来并不鲜见。

  据省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从2009年初至今,由省法制办起草的20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2件法规草案已经召开了听证会,2件法规草案马上要召开听证会,其余16件均通过网络、专家论证的方式征集意见,甚至包括很“冷门”的立法项目如《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都一一征求了民意。

  听证会

  分析听取民意让修订稿尽善尽美

  7月22日上午,《四川省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如期举行。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代表汇聚成都,各抒己见。中午12时,听证会结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处副处长刘晓拿着一叠会议笔记如获珍宝:“今天这场会开得很成功,简直超乎了我的想象。代表提出了执法监督问题,为我们接下来的立法提供了方向。看得出来,这些代表都是经过认真思考的!”

  事实上,早在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而此前四川省从未颁布过涉及公众卫生方面的条例,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大型超市、写字楼等人群聚集的公众场所迅速增多,20多年前颁行的条例,没有提及新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监管缺位、空白,加上此前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等公共卫生问题,“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便应运而生。

  “草案里面规定的公众场所禁烟,‘触犯’了很多烟民的利益,烟是肯定要禁的,但到底在哪些范围内禁烟才

  科学?我们应该征求公众的意见,才能权衡各方利益。”据介绍,这是省法制办决定召开听证会的重要原因。从公布开听证会的消息,法制办就接到了很多咨询电话,最终报名者竟然有50多人!

  “我们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抓紧时间分析民意,有道理的,公众反映强烈的,争取把修订稿改得尽善尽美一些,然后要交给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人士说。

  网络征集意见

  利用现代手段快速获得意见建议

  7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网上公布了一则消息:“欢迎广大公民对《成都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提意见和建议……”短时间内,网站的点击率飙涨,网友纷纷留言:“我觉得地铁里面不应该吃包子。”“我觉得便携式自行车带进地铁没有什么不妥!”草案出台当天,成都市法制办的网站上留言数量达到了数百条。

  “因为时间关系,只有通过网络征集意见。没想到大家的参与积极性这么高!”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很有成就感”。据他介绍:

  “我的办公桌上有很多参考资料,北京、上海、南京、香港,凡是开通了地铁的城市的规定,我都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香港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有几百条,相比之下成都的规定显得粗糙些,需要实践过后再调整。”

  “只有我们自己的方案成熟了,才能够拿出来向公众征集意见。”这位负责人说,最近一段时间,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记录、分析网友的观点,“我们会认真分析网友的每一条建议,这是政府规章体现民意的重要方式。”

  专家论证

  专业法律问题约请专家进行论证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处副处长刘晓说,“如果条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一般会邀请专家召开论证会。”前段时间,《四川省消防条例》举行了专家论证会,省社科院、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等多名专家汇聚一堂,公众场所是否应该强制保险成为专家讨论最激烈的话题。

  《消防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学者认为,既然上位法只“鼓励投保”,那地方性法规绝不能

  够超出此范围。但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认为:“四川省的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强制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在消防层面上来说就是要保障不特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最终这个观点会不会被认可,还有待人大常委会审议。

  征集立法项目

  明年立什么法你都可以提意见

  其实,法制办不仅仅会针对每一条具体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向公众征集意见,还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其实早在头一年,法制办就开始呼吁公众就第二年应该立哪些法出谋划策了,也就是说,究竟要立什么法、怎么立法你都可以提建议、意见。省法制办公室研培处处长孙顺民说,法制办把这种形式称为“开门立法”,“市民认为哪些行为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规范,建议政府出台什么规章,市民都可以畅所欲言。”

  2009年9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在全省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结果有5位公民的4项立法建议被法制办采纳,进入了2010年的立法项目,包括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禁止焚烧秸秆等。

  开门立法意义

  减少执法阻力寻求利益平衡点

  据省法制办一位负责人介绍,其实从2004年开始,法制办就开始举行听证会,主要针对社会矛盾突出的问题。由于公众对立法意义的认识有个认知过程,因此前几年的听证会效果不是很好,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那时大都是职能部门提交立法建议,法制办审查之后提交给人大或者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法规、规章就此诞生。‘开门’之前对部门的限制不多,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少,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阻力大。公众在想什么,我们无法掌握。为了寻求利益平衡点,听取公众意见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立法机构欢迎公众参与立法,这也为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建立了一条与公众沟通的渠道。”

  记者李寰实习生赵准

  近期已召开和即将召开听证会的有: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7月13日已召开)

  《四川省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7月22日已召开)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今年待召开)

  《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今年待召开)

  明日提示

  一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出台,除了听证、征集意见外,立法能够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一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应该做出哪些调整?开门立法试图通过“立法前(后)评估”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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