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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鼓励职工举报企业隐瞒事故 最高可获奖金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7:2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职工举报企业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最高可获得奖励1万元人民币。这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创新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有效治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推出的奖励制度。

  按照制度规定,举报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受理核查实行属地负责,一般由旗县(市区)工会或盟市工会负责,必要时由自治区总工会负责。对举报的隐瞒事故,受理的地方工会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核查结束后5日内,应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同时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报核查情况并报告上级工会。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受理的地方工会应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调查结束后5日内,应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工会。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姜言文介绍,举报隐瞒事故的奖励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奖励1万元,重大事故奖励5000元,较大事故奖励3000元,一般事故奖励1000元。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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