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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宣传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7:40  法制日报

  “以前遇到重大问题或有重要政策措施出台时,往往是凭长官意志,最多也就是集体讨论一下,很少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现在重大问题的解决、重要政策的出台,首先要请法制部门找有关法律依据或倾听法律顾问的意见。只要是不合法甚至违法的事,哪怕是有再大的利益,我们也不干。”近日,银川市所辖的灵武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深有体会地说。

  而统计数据显示,“五五”普法五年来,灵武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宣传普及率为100%,正是因为灵武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以集中培训、上岗培训、资格培训、晋级培训、普法考试等多种多样的学法形式,确保了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灵武市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分制,对领导干部的学法情况和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实行学分制管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依据,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该市还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定了《灵武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这一措施的出台,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又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中,灵武市创造性地启动实施“131”工程(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辅导员、每个村有3名学法用法带头人、每5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以司法所为依托,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有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突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培训班15期,提高村干部依法治村的能力。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灵武市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实行“五个一工程”:即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场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该市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该市实行了“七个一工程”,即在企业内建立一个法制教育领导机构、一套法制教育制度、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为企业配备一名法制副厂长(经理);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中,灵武市发挥宗教人士的普法宣传作用,聘请全市156座清真寺的阿訇为义务普法宣传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并进行上岗培训,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清真寺”活动,经常性的给宗教场所赠送法律书籍和资料,教育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提高了信教群众学法、守法的意识,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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