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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司法改革:争议声中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07:40  法制日报

  本报驻基辅记者朱冬传

  自从亚努科维奇今年2月出任乌克兰总统以来,便掀起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司法改革:上任第四天便组建法律改革委员会;3月24日签署成立了司法改革工作小组;继6月议会一读通过《乌克兰司法制度和法官地位法》后,又于7月7日最终以260票二读通过,而这也成为乌克兰国家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而在祭出这套前所未有的“组合拳”之后,乌司法体制也正在经历着一场“颠覆性的变革”……

  正处在转型时期的乌克兰,司法制度可谓问题重重,改革也面临诸多困难,但司法改革的现实性、迫切性都要求必须迎难而上,因为这被看作是“乌克兰加入欧洲全面一体化的重要一步”。迄今为止,乌克兰提出司法改革已有六年之久,尤先科上台时曾提出要进行全面司法改革的十年规划,然而现实却是司法改革的轮子依然是“空档运行”。

  如今,大量存在的“权法融生”现象,已经使乌司法公信力降至极低点。亚努科维奇总统上台后提出,作为国家宪法的保障,司法要维护和捍卫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自由、公正、平等的至高无上的权利,坚决制止法律的滥用,必须要整治司法领域,进行全面的司法改革。而为了启动此后一连串的司法改革,亚努科维奇政府首先进行了组织保障。

  亚努科维奇上台后,便马上颁布总统令,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不久又成立了由22名法官、3名法院工作人员、19名专家学者和1名官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与此同时,为奠定司法改革的法律基础,乌政府又相继通过了一批法律。6月3日,乌议会一读通过《司法制度及法官地位法》6450号法案;7月7日,乌议会以260票二读通过该法案。此外,乌政府还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在1个月内共收集到1724条修改意见,其中部分被采纳。

  根据来自欧洲的威尼斯委员会的建议,乌克兰政府将在两个方面进行司法制度改革:一是修改宪法关于司法制度的条款,二是关于法院制度和法官地位的立法。根据第6450号法案,乌确定了司法制度改革的重点,将首先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开始,而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乌最高法院职能全面“缩水”,编制大幅“瘦身”。该法案提出,编制将从96名法官骤减到20名。对此,最高法院院长奥诺边科认为,最高法院是司法的金字塔,也是上诉的最后一级,而乌改革首先就是拿高院开刀,将其从顶部“清除”,恐后果会十分严重。“新法律的通过,意味着乌作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的司法权将弱化并名存实亡”。

  法案中还提出,法院系统“一撤一立”改建构架:即撤消军事司法,取消所有军事法院。法官转到地方法院、上诉法院任职,或是留在军队的法务部门工作;同时建立一个新的专业法院———最高民事刑事法院。

  改革后,司法构架的重心将发生转移。在乌克兰司法体系中,最高司法委员会是一个具有最大影响力的机构,而在新法中第一次体现了威尼斯委员会的建议,即保障法官在最高司法委员会中占多数比例;取消最高法院以前选拔、任命法官和法院院长的权力,将决定权转而赋予最高司法委员会。新法还规定,现任法院院长的职权也将被削减。他们无权在法官间分配案件,而由自动化设备按案件要素自动检索分类和编排序号。

  与此同时,法官入选机制也将“阀门拧紧”。作为另一个重要的司法机关“乌克兰最高法官专业委员会”,新法赋予其法官的举荐和免职职能,总统和议会不再有权任命最高法官专业委员会成员。新法取消了州级以下的法官专业委员会提名法官候选人的职能,转而直接由最高法官专业委员会公布招聘。

  此外,“净洁司法”也被作为此次司法改革的一个重点。2008年12月2日,利沃夫行政上诉法院院长伊·兹瓦利奇因巨额受贿被乌总检察院提出刑事起诉,在搜查其办公室和住所时发现100万美元和200万格里夫纳赃款,此案被认为是对乌司法权最大的玷辱。为了打击、预防和杜绝类似腐败,新法大幅提高法官工资待遇,从原4000格里夫纳提高到13260格里夫纳(1美元约合7.8格里夫纳),并按国家物价指数和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适时调整。此外,每月还有等同于基本工资的15%—80%的实物补贴。同时新法规定,法官必须每年申报包括本人、家属和直系亲属的收入,支出的申报视情而定,当花费超出月工资时则要申报。

  为了保障公民权益,消除拖延办案,新法根据诉讼程序还制定出办案审案的时限。第一级地方法院案件接受审理为30天,第二级上诉审理为30天,第三级复审上诉案件为10天至30天。关于对政府不作为行为的诉求,应在5天内审理,并对判决结果不得提出上诉。另外在司法通知方式上,除了原有的传真、信函和电报外,还增加了电子邮件方式。此外,新法还赋予了法院新的权力,比如可以责成权力部门提供法院判决执行结果报告等。

  在这一系列的司法改革重拳下,近期乌克兰已经解除了19名法官的职位,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副院长,另外还临时停职了3名宪法法院法官,宪法法院院长也易人。据乌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弗·科列斯尼琴科说,近期还会相继解除约300名法官。

  重大的人事变动使司法界受到强震。7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奥诺边科呼吁总统否决司法制度法。他认为,“这是乌民主倒退的重要一步,也是法制国家建设倒退的一步,必将影响乌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和形象”,因为新法大大削减了最高法院的职权,使其失去了复审上诉的裁决权。乌法官委员会主席彼·比利普丘克也在6月21日举行的法官大会上,建议通过一项决议反对总统司法改革的立法倡议。乌议会司法委员会副主席尤·卡尔马辛同样也表示了反对态度。

  目前,尽管司法改革机器已启动,并且阻力不小,但优化司法体制结构,合理司法职权配置,规范独立司法行为,重塑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恢复民众和社会对司法的信心,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改革方向。正如乌科学院法学所教授亚·斯维亚托茨基所说,乌司法改革必须要保障法院的公民性,民众能有效地运用法律,能保障公民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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