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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规定25种食品不得加香,其他产品加香应告知消费者
不得加香主要食品:纯乳、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原粮、大米、自发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包装饮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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