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警察(资料图片)
中广网柏林7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08时33分报道,最较真的警察:德国警官马丁·肖德尔最近将政府告上了法庭,认为每天的上班换制服的30分钟应该算作工作时间,要求政府给予休假或工资补偿。有意思的是,他居然赢了官司。
肖德尔警官的维权观念值得鼓励,可处理的方式有待商榷,如果换制服算作工作时间的话,那上班路上的时间是不是也应该算作工作时间呢?如此争取下去,恐怕自己累,老板也累,这工作还能做下去吗?
【央广调查:想涨工资的时候,你敢说么?】
热搜词:北京公交“提速”世界遗产大会开幕 八卦娱乐:裸女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