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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众全程参与城乡规划,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3:37  新闻晚报

  □万阕歌

  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 《上海市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一大亮点是:规划从编制到实施让公众全程参与。让公众全程参与城乡规划,不说是 “破冰”之举,起码说难能可贵。因此,我们应对上海市尊重公众权益,让公众全程参与城乡规划的做法叫好。

  在城市规划问题上,好多地方的政府领导往往忽视百姓的参与权,不能很好听听百姓对城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导致决策失误,不是被动修改,就是“人息政亡”,最终损失的是百姓利益,影响的是政府声誉。可到目前为止,有多少地方政府想到过或在意过,城市规划要听听百姓看法?有多少百姓得以和政府 “面对面”,发表过对城乡规划的看法?

  规划乱象的背后,是一些政府官员的政绩意识在作祟。从长远来说,他们推行的城乡规划或许是为百姓好,但从眼前讲,却多半是为他们自己捞政绩服务。正因为有政绩实惠在里面,所以一些地方的主要官员,总会乐此不疲地大搞城乡规划,置百姓利益、百姓意见于不顾,毅然决然地炮制一个个 “形象工程”。在此语境下,百姓要想参与城乡规划的决策讨论中来,几无可能。其实,不是不相信百姓,可一旦让百姓提出意见或建议,政府是采纳还是不采纳?采纳,好多规划恐怕将“胎死腹中”;不采纳,则又有不重视民意。所以,不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某些规划失误,或日后出现“人息政亡”的情况。

  有人说,公众参与城乡规划需要法律保障,许多发达国家,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就是作为一项法定制度,被确定和执行的。能如此固然很好,但是在我国至少在现时,恐怕实现不了。其实,也并不是没有相关的党纪国法能让百姓参与城乡规划,比如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便首次使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了法律保障。而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更是强调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的权利,诸如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布意见采纳结果;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问题是,政府官员不执行,你能怎么办?

  所以说,要想让百姓真正参与城乡规划,还得靠政府官员的自觉。而要想达到这一点,除了百姓要积极争取以外,作为上级党委政府,也应切实加以引导和监督,并力求去除下级政府官员的政绩意识。只有上下都有压力,百姓参与城乡规划的“路”才会短一些,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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