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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两盐业公司经理公然贩私盐 高达200多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4:32  国际在线

  为保证群众食盐安全,我国对盐产品实行严格的统一组织调运制度。可是,(河北)邯郸市邱县盐业公司经理王某、成安县盐业公司经理赵某,为图谋私利,竟违法通过私人渠道购进盐产品,涉案数量。近日,上述两名县盐业公司经理均被撤职,当地有关部门正对此案展开调查。

  据邯郸市盐业行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7日,成安县供销社盐业行政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成安县盐业公司经理赵某夜间将与他人进行私盐交易。当晚,成安县供销社盐业行政管理所执法人员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赵某与他人交易时当场查扣一辆集装箱卡车,缴获无证工业用盐5吨。

  执法人员经过查询得知,赵某通过私人渠道购入这批工业用盐的价格为每吨500元,出手价格为每吨600元,其间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同时,按照供货票据上面的记录,赵某此次购入的工业盐总量应在10吨以上。

  7月13日,邯郸市盐政处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再次查获一起盐业公司“贩卖私盐”案件。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查明邱县盐业公司经理王某利用经营特权,擅自违法从其他渠道购入盐产品,涉案数量总计237吨,其中工业用盐156吨、无碘精制盐81吨。

  案件发生后,成安县、邱县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查封了所有涉案盐产品,撤销了赵某、王某盐业公司经理职务,并对涉案盐产品的来源、用途,以及是否已经流向乡村食用盐市场展开全面调查。

  另外,邯郸市盐政处针对这两起典型案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所有食用盐经营单位展开全面检查,重点对各县盐业公司库存盐产品进行盘点。

  案发后,由于邱县盐业公司擅自违法购入盐产品数量巨大,此案已移交邯郸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销售食盐数量在20吨以上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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