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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华人跨洋争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中新网电 过去10年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民众手中财富增加,房地产价值升高。移民赴美之前在故乡拥有房产,特别是经历过单位直接或间接“分房”的人,若房产还在,如今应是无意中发了财的人。可各自家庭情况不同,有人发了财,乐开了怀;也有人,眼看着自己要发财,却为分财产闹得骨肉亲情不再,落得忧愁满怀。

  争房产兄弟反目成仇

  据美国《侨报周末》报道,近两年,中国大陆房价飞涨,美国南加州房市却仍未全面复原,不少华裔新移民把大陆旧房卖掉然后再用卖房的钱在南加州置产,实现了在美安家的梦想。

  但也有不少原在大陆有房产的新移民增添了烦恼:中国房价提高了几十倍,亲戚间的情分却因此越来越淡薄,为争房产兄弟反目成仇、姐妹不再来往的事不在少数。

  1992年从广州移民美国的邓志(化名)来美多年,原父亲单位房改时不到1万元人民币买下的3室1厅的房子。邓父过世后,这套在7楼的房产对80多岁的邓母实在不便,邓家两兄弟便商议将旧房以60万元人民币价格卖掉了,加上香港的姨妈又资助了38万元,邓家老母住上了98万元的带电梯的新宅。加上装修费及家具,这套新居市值达120万元人民币。

  可这时邓家兄弟却起了纠纷:弟弟要求哥哥放弃房产权。条件是先给哥哥10万元人民币作补偿,另外10万元要等母亲百年之后再给。两兄弟为此闹僵。邓志回美后曾试图以欺诈罪控告弟弟,可苦于证据不足,回到广州打官司又担心80多岁老母要出庭吃苦。邓志叹息说,这是个教训。

  十多年前从上海移民美国的张太太,原在重庆中路有住宅,与母亲同住,照料老人。嫁到美国后,姐姐便取代她照顾母亲。母亲过世后,姐姐便将母亲留下的房产划到自己名下,张太太毫无办法,为发泄不满便从此断绝了姐妹之情。

  房产应提早公证或信托

  中国大陆房产迅速增值,民众手上有钱了,因私人财产而起的官司数量大增。在洛杉矶开业的律师杨良柱建议,面对亲情也要先小人后君子,把话讲清楚,该做公证或信托的要提早准备,才是避免亲人间纠纷的上策。

  一旦在美华人因在大陆的财产与亲人产生纠纷,官司一定要回大陆打,劳民伤财,亲情也没有了。防止这类纠纷发生才是上策。杨良柱建议,即使是兄弟,两人的共同财产也应找律师作公证,可避免日后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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