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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黄马甲”处罚违章提成5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5:41  城市晚报

  横穿马路,罚款20元,不交罚款“罚站”4小时……时下,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但是,行使处罚权的不是交警,也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

  记者日前赶赴株洲进行实地采访发现,株洲市执法乱象的根源与两份政府的“红头文件”有着莫大的关联。

  2008年5月开始,株洲市开始了一场规模甚大,旷日持久的创卫行动。为此,株洲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和《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两份文件。《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处罚依据和标准: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容环卫监督员当场开具票据、收缴罚款。”

  株洲市这两份“红头文件”显然取得了效果。2009年12月31日,株洲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但是,有株洲市民认为,株洲街头交通卫生的改观,不是劝导市民遵守规范,而是靠罚款换来的。记者在株洲市某官方网站看到一组数据,自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8月5日近3个月时间里,株洲市天元区市容环卫监督员上岗人数18299人次,罚款127560元。

  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容环卫监督员向记者透露,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下岗工人,做市容环卫监督员工资较低,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得靠罚款来创点收。

  “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这名市容环卫监督员说。(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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