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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诉前调解室 福建永春涉林纠纷“零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6: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永春7月27日电(林永传 颜尧民 涂劲松)27日,记者从在永春县召开的福建省法院林业审判司法品牌建设推进会上获悉,永春县法院在福建省建立的首个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室一年来成功调解涉林纠纷40起,实现了涉林纠纷“零诉讼”。

  永春是福建省37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60多万亩,随着林权改革的深入,原本经济效益不明显的山林资源开始“身价倍增”,但由于以往山林资源权属文字记载不明等原因使得涉林纠纷日益突出。

  为有效处理涉林纠纷,永春县法院与该县林业局联合成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室”,同时在全县主要林区设立8个调解联络点,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蓬壶镇的苏某与村委会的涉林纠纷就是在调解室里实现“握手言和”的。1985年,苏某向村委会承包了为期20年的杉林。不料,在承包期内苏某种植的杉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致苏某在合同期满无法采伐。永春县法院接到苏某的诉讼请求后,调解室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在县人大领导及镇政府协助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村委会补偿苏某64万元,杉林归村委会所有的协议。

  “调解室的成立既发挥了法院司法优势,又发挥了林业部门熟悉林业政策及林地历史变迁的专业优势,同时降低了林农解决纠纷的成本,有效化解了矛盾。”永春县法院院长李瑞阳介绍说,一年来成功调解40起,其中林业权属纠纷7起,承包合同纠纷30起,林木权属纠纷3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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