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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还贷构成犯罪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8:23  山西新闻网

  太原市迎泽区的刘先生发来短信咨询:2008年他办了一张信用卡并进行了消费,去年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还款,今年7月份收到律师函让还款,他想知道,如果不还钱将会构成什么罪?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李隆律师认为:根据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将被视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行为中,5000元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起点。所以刘先生只要及时去还款,就不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对于经济来源不稳定的朋友而言,如果有信用卡恶意透支或延期还贷等不良记录,可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将为今后买房、办卡、贷款等带来巨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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