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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立法解决老弱残群体行路不便、视听不便等问题 公交车配字幕语音双报站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19:36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马钧禹)行路不便、如厕不便、视听不便等问题一直是困扰老弱残群体生活的“老大难”问题,为此,省政府拟定了《甘肃无障碍建设条例(草案)》,并提交7月26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提出,公交车应配备字幕和语音双报站系统。

  据介绍,我省现有残疾人187万、老年人290万、儿童46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3。无障碍建设是方便老弱残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但我省在这方面起步晚、起点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和步伐。《条例(草案)》提出,新建、改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交设施等,应按规定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应当加配字幕,电视新闻节目加配手语翻译;大型图书馆应设盲人展览室,配置盲人读物和有声读物。

  《条例(草案)》还对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的范围作了明确,如城市主要道路十字路口逐步设置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公交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公交车辆应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大型公共建筑需要配备电梯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台;公共场所设置服务台、电话的,应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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