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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比游街示众更可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0:25  红网

  据称,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又据称,今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于是乎,出现了不注重执法方式、方法,甚至“手法空前”的个别地方公安机关,比如广东东莞一派出所将抓获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照片在媒体上公布,引发巨大争议和质疑,直指社会退化到连人的最基本权利都不尊重的程度。

  羞辱性执法由来久之,当然是封建习气,违背了法治精神,正如公安部通知中指出: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能做到当然最好,做不到也不妨努力,总之不会错。但谈到实效的层面,哪里比得上游街示众有威慑力,“陕西押解嫌犯游街”新闻中说,“群众自发组织锣鼓、秧歌队来庆贺”,我不在现场不清楚,不过我观看同类新闻图片,总能发现等着看游街的群众眼角眉梢那种喜气和兴奋,被鲁迅看见或许要大骂“劣根性”,但如今民间的巨大怨气没有足够的疏解渠道也是事实,看场游街“大戏”,来番拍手称快,再挤出一身臭汗,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也说不定,比强调什么违法人员的人权实在得多。

  所以问题不在于方式方法,而是能不能一视同仁。可叹的是游街、示众这些封建习气往往屈从于另一种封建习气,即“刑不上大夫”。君不见,东莞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嫖客何在、涉黄经营场所老板何在、卖淫活动组织者何在?君不见,民愤更大的贪官们,即便死到临头,居然是由其妻大谈“时光倒流”如何如何,其子又是崇拜、又是打分,而不是为万众所唾弃,未免太人性化了吧?官员犯了小错,可以低调处理,考验一番还能复出;犯了大错还能发表“指示”,说什么不要怨恨社会。妓女则是连做人的基本尊严都被打消,莫非妓女比贪官更可恶,更没有改造余地?

  游街示众或许也是有“级别”的,当然指的是某种“级别”以下,没有权的可以用钱,两样都没有的自然就是可以被各种“大棍”随意痛殴的弱势群体,游街示众不过是我们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害人、吃人的冰山一角而已。取缔它、消灭它,阻止它死灰复燃,只需要平等意识,如时评人黎明的一个标题“恶法面前人人平等”,倘若“大夫”们与庶民同罪同罚,一起游街、一起示众了,我们的社会就是想不进步也得进步了。

稿源:红网 作者: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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