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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访,凭什么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0:28  红网

  近日,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将其遭遇看作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认为,冯缤的“执拗”表现了他对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7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丈夫该怎么办呢?

  我想,无非是两个办法:一、不管不顾,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总之,掩耳盗铃,装不知道。但这种丈夫未免太无情无义,太不是东西。除非是早厌烦了糟糠之妻,外面有了小秘,想借机炒老婆的鱿鱼;二、管,像冯缤一样,帮妻子维权。当然,采取什么手法管,可能因人而异。机灵一点,圆滑一点,世故一点,自然是给领导说点好话,比如,家里困难啦、照顾本单位职工啦,等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果这招不灵,那么,最常见的,就是请客送礼。钱、物,多多益善。大量的事实证明,领导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有七情六欲,就容易贪心。加上中国的官,权力太大,又不受监督制约,最容易上演权钱交易。你想啊,一个后勤人员,要谁不是要呢?何况是本单位职工的妻子,又在单位工作了10年,就是用了她,别人也说不上太多的意见。再说,《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说来,不辞退冯缤的妻子,让她继续留在法院作勤杂人员,既合情合理,又合乎法律;既你体现领导关心职工生活的仁者之心,又能安定法官的情绪,使之免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如此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如果冯缤能够在庸俗一点,做好相关领导的的工作,则领导顺水推舟,作个顺水人情,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然而不然。冯缤偏偏要较真。一位著名的法学家说,“如果法律不被信仰,则形同废纸”。也许正因为他是法官的缘故吧,他太信仰法律。信仰法律的人,才敢把法院推上被告席。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堪称当今中国法治史上破天荒的一个案例。然而,遗憾的是,法律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结论。这促使他成了一个披着法袍的独特的上访者。他试图以自己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没有冤屈而无理取闹,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

  其实,他所要证明的,原本是压根无需证明的常识。然而,他却义无反顾地做了,像一个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里,以卵击石的悲壮,常常可以化作伟大的行为艺术。遗憾的是,在权力面前,艺术往往不堪一击。如今,冯缤连一个法院助理审判员的职务都被免了。但似乎没人问一句:法官有没有上访的权利?为什么属于法律范畴的事,最终却要由行政来解决?

稿源:红网 作者:符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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