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应当公开“穿法袍维权”法官的被免职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0:28  红网

  湖北孝感市中院法官冯缤为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问题,两年来已和他所在的孝感市中院打了两场官司。近日,孝感市中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中国青年报》7月27日)

  作为一个社会人,法官也有打官司的权利,哪怕是同自己所在的法院打官司,也不一定会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冯缤的“出格”之处在于,他为了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不仅与自己的东家打了两场官司,而且穿着法袍多次到湖北省高院上访,这才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

  法官穿着法袍上访,不说是旷世奇闻,也是新鲜事物,所以引来了大量媒体的报道,也吸引了不少读者的眼球。冯缤之所以会选择这样一种“出位”的方式来维护权益,相信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作为一名法官,他对相关的法律并不陌生,但当依法维权之路走不通时,才会采取不得已的“奇招”。

  事实上,冯缤为了解决妻子与孝感市中院的劳务纠纷,历尽千辛万苦才取得了目前的结果。冯缤曾经感叹“开庭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一语道破其中的甘苦,如果不是冯缤懂法律,如果不是冯缤“执拗”,恐怕到现在案件还没有被法院受理呢。

  尽管不能简单地推论,但假设冯缤不去上访,没有让那么多媒体关注,那么他要求解决的问题恐怕还是求告无门。这或许正是广大普普通通百姓的现实遭遇。

  但也正是穿着法袍上访的举动,惹怒了冯缤所在的单位,也是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孝感市中院。终于,他等来了被免除职务的决定。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冯缤被免职的真正原因,新闻未予报道,也就不得而知。法官穿法袍上访引起轰动,这是事实。但法律并没有禁止法官穿法袍上访,只要他的上访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也不属违法行为。

  那么,冯缤被免除法律职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翻开《法官法》,“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是该法规定的法官基本权利之一。免除法官职务的法定事由有八条,其中只有第8条“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有可能靠上一点边。显然,从现有的情况看,冯缤不属违法犯罪,那么只有“违纪并且不能继续任职”才可能说得通。

  对孝感市中院来说,冯缤的上访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认定是“违纪”也不是难事。所以希望孝感市中院能够公开免除冯缤法官职务的原因,以免以讹传讹,引发其他不正当的猜测。

  因为,冯缤虽然得到了一个二审的结果,但他对结果不满意,向省高院提出了申诉,三个月过去了,得不到任何回音。在事情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对一方当事人作出处理,不仅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而且还有打击报复之嫌。

稿源:红网 作者:庾向荣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