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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1:26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26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降低我国食盐碘含量的上限值,同时全国也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标准的主要研制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昨天详解这次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居民的碘摄入未过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食盐碘含量将由20-60毫克/千克,调整为20-30毫克/千克。“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陈祖培说。

  此前有报道提出,食盐补碘可能导致我国沿海地区人群碘营养过量。对此,陈祖培说,卫生部专门就此发布了《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表明: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较高,尤其是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

  碘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调

  陈祖培说,这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尿碘水平的数据。2005年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为:儿童尿碘水平为246微克/升。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5个省份处于过量水平,大于300微克/升;16个省份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为200-300微克/升;处于适宜水平的仅9个省份。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食盐中碘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陈祖培说,5个省尿碘水平只是略微偏高,均没有超过350微克/升,对人体健康并无影响,精细的微调是为了更多地区人群的碘营养接近理想的适宜水平,而大幅度调整则可能给碘缺乏病留下隐患。

  据预测,这次调整执行后,人群尿碘有可能从246微克/升下降到200微克/升左右。

  食盐碘含量的调整还会继续

  根据《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全国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各地可在规定的范围,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碘含量的平均水平。这意味着我国食盐补碘将走向“因地制宜”。

  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的碘盐浓度,均值为35毫克/千克。陈祖培指出,全国各地饮食习惯差异大,盐的摄入量不一样,如上海居民每天摄入盐在5至8克,而黑龙江则可能达到10多克,这样实行统一的碘盐浓度确实不合适。

  “食盐碘含量的动态调整是正常的。”陈祖培说,多年来,我国已对食盐碘含量进行过三次调整,这次将是第四次调整,以后再进行调整依然还有可能,但是每次调整都要基于全国的监测数据。

  此外,陈祖培指出,未来几十年,食盐的碘含量还有调整。他说,当前为防控慢性病的发生,我国提出控盐策略,盐摄入量减少,碘摄入量也将随之减少,因此以后还有可能再提高食盐的碘含量。基于科学数据的动态调整正是“科学补碘”的要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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